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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“347”.jpg

在百忙之中的某天,

點進我的部落格才發現已經搬到這裡來了。

望著在那原本熟悉網址下的痞客遷移通知,

握著滑鼠的我竟然沒有勇氣點進我的新家。

也有個三年吧至少。

或是四年可能五年。

我一向不去記日子,

突然到了告別的時刻,

還是依然得來個不捨。

我還真沒想到離開前,

那篇文會是我的最後。

來了,

就愛了吧。

是自己的決定,

要過新的日子。

 

初來   乍到。

多多,

指教。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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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蔡燦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7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