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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戲的時候,不喜歡離開現場,除非是要換鏡位、借位、會擋到陳設、換裝....等等之類之類的「必要離開」,否則我肯定都賴著,不走。

近年來的拍攝劇組流行一個習慣,幾乎每拍完一個鏡頭就會把演員帶到旁邊去休息、補妝、弄衣服,然後請人來幫演員當光替打燈、以及佔位子,老實說,這來來回回走來走去的讓我很困擾,「我剛剛才只講完一句台詞耶,才五分鐘而已,又要補妝啊?」我常常會如此笑著抵抗。但,人家有人家做事的方法,不為難他們,我還是乖乖給補,但是,關於不離開現場的這習慣,我也沒放棄默默抵抗,只要一得空,我就會溜回場上,回到我待會應該表演的地方。我寧願在那給打燈、給對焦、給對位,我一點都不覺得這是辛苦,反而這樣我才能安心。

因為好多戲我都得在那個該演出的地方,才能夠發想到底還能怎麼演、怎麼玩,我喜歡盡量偷時間熟悉與感覺戲中場景的環境、道具、光影、氣氛,所有的一切,對我都好重要。

最近在海邊拍戲,主場景是個民宿,很多時候我們的戲都是在露天餐桌上吃飯,除非太陽真的大到會曬傷的地步,否則我都還是會偷偷溜回場上,感覺著。昨天又被攝影師笑說:「結果我們這戲動作最快的就是你誒。」,「誒誒誒你們別有壓力,我就沒事幹啊。」我笑著硬要坐回位子上。

結果幾天下來,穿著這戲服(照片),給曬成了格子狀哇哈哈。

但是「感覺」這東西,如此美妙,怎麼捨得被打斷?這不是敬不敬業的問題,完全就只是貪心啊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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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蔡燦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