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偶像明星
圖未完成 還沒簽名 可以作證 但或許這會是一幅不會有機會完成的作品 整個活動太趕 我以後絕對不會再容許如此傻事發生 要對自己的每一筆創作負責 這是對自己靈魂的必要交代 加油 各位創作人. 絕 不 妥協. PS,你們可以在這裡看見當天活動的工作花絮: http://蔡燦得.tw/
殺死小甜甜
蔡燦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