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老闆告訴我她提辭呈了的時候,我第一個反應就是大叫:”天哪!!該不會是因為我吧((((吧吧吧吧吧吧吧吧))))~”-->太驚訝以至於回音都跑出來了><~
她是新來的女同事,我一直不願意叫她這樣的職務為” 助理”,雖然她的工作的確就類似助理之類.但我分得很清楚的-->她是公司的助理,不是”我的助理”.
但不管她是誰的助理,我一向都超級尊重也超級照顧他們.在工作場合絕對不會向人介紹:”她是我的助理.”,也絕對不會要他/她們幫我提袋子,撐傘,拿便當,丟垃圾,停車…諸如此類.(當然,他們的工作內容是必須得做類似這些事情,所以我還是有被這樣的照顧,但我絕對沒有硬要求過!)甚至我還無法忍受”我有椅子坐,他/她們卻得站著”的這種事.所以我通常都會在現場逼他/她們也一定要找位子休息.我更不會要求要他/她們到家裡來接我送我啥的,甚至我收工要是順路,都還會開車送他/她們回去哩!
好,證明完了我不是虐待助理魔人.
看起來我好像是個大好人.
但偏偏我是公歸公,私歸私魔人!!
(這下子我就從大好人瞬間變成了恐怖的人~>”<~)
是的.出道都已經快要三十年了.(如果硬要從五歲就算起的話啦.)我老早習慣,也選擇了公私分明的處事態度.
我可以很Nice(本性本性!!)但當對方在工作上有任何不對的地方,我是會馬上解決的.如果對方是屬於我的職權可以管轄的範圍~譬如,我自己請的助理,我就是直接馬上說出自己的不滿之處以及教對方該怎麼做.
但如果對方不是我應該管的~譬如,公司的助理,我就會交給他/她的上司去管.因為在我的觀念裡,這樣才是正確的作法.畢竟助理們要帶那麼多不同的藝人,要是每一個藝人都教一套,那他/她們不精神錯亂啦!!(到底該聽誰的??)
但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,我都真的可以完全做到”對事不對人”.我真的可以真心誠意的對待一個笨蛋非常好,非常好.雖然我可能等一下就會馬上打電話給他/她的主管把他/她剛剛做不對的事情報告一遍.
是的.這下子問題跑出來了.
如果我是對方,當我和藝人開開心心的一起工作完,結果回到公司卻遭到主管一頓責備,我,會不會認為-->馬的,蔡燦得是雙面人!!!!
會耶!
要是我就會這麼認為-->剛剛還跟我有說有笑的啊!怎麼才收工就跟我的主管打小報告!!
這就是我這次事件要反省的地方.”公歸公,私歸私”的拿捏程度之重要與之必要!
這個疑似被我逼走的新同事(才來沒幾個月哩)她就是一個實在太常出包的人.尤其是轉述事情的時候,幾乎沒有一次是正確的!直到我發現她連日期和星期都可以一再斬釘截鐵的報錯之後,我就再也無法相信她所說的任何一個字,於是,所有的公事我都直接跟她的主管溝通.我當時的想法是-->省麻煩啊!~我是有多少青春還可以再浪費啊!! 每天光是弄清楚她搞錯的事情我都煩死了…但我這樣的做法,卻成了這次請辭事件的導火線.
但是我雖然對她工作狀況不信任,我卻沒有討厭她這個人.工作的時候還是會跟她聊天,聽她說話,即使她會在我面前抱怨其他的藝人對她的無理態度,我也會真心的開導她.
真心的.我真的是真心的.
我完全沒有要扮演表面親切,背地卻打小報告的瘋婆子啊!
而我的這些真心與好意或許反而傷害了她.也傷害了我自己.
有一個藝人好朋友告訴我,他就絕對不會跟助理多說一個跟工作無關的字.有的時候我看他對助理的工作態度,我會有點尷尬,因為…真的就很尷尬啊!他真的可以做到兩個人在同一個空間,卻可以完全不跟助理多說一個字的這件事耶.
但現在仔細的來思考這次的事件.似乎我這種自以為好人的作法,才真的有待商議.
我還是會認為,在工作上,非得公私分明不可.但如果我要這麼做,似乎我就得不要去介意”別人怎麼想我”.譬如,這個公司的助理即使就認定了我就是個神經病我也應該要無動於衷.但問題就是,我不希望對方有陰影.我的對人處事原則,就是堅持要盡我所能的不要對任何人造成陰影.我不要她因此就不再相信任何人,就因為怕別人都是像我一樣的”雙面人”!因為事實上並不是啊!
當然我也依然無法做到像我那位藝人好朋友那麼的”公私分明”-->不跟助理多說一個與工作無關的字.因為…對,我就是沒種.我看到有一個人在我身旁,我就會忍不住想要關心他之類的,總之,就是個管家婆啦.
那麼所以我以後可能會在與對方初次工作的時候,先對他說明我的工作態度吧?就先說好我是個公歸公,私歸私魔人,一切只能請對方多多包涵…之類的.
也就是說,我除了要繼續當我的”公歸公,私歸私”魔人外,我還要當”醜話先說在前頭”魔人.
結論:難怪大人的世界充滿各類魔人…